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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夜夢裡,我開跑車呼嘯過街。
去年在零失誤的狀況下一試ok,還是手排,比我革命五次才成功的學姐足足厲害五倍。我幻想此後當追風女王,中華民國駕照卻沒提供上路滿意服務。跑車夢代表心中這個無法填滿的缺口。
其實不是沒上過路。第一次喜孜孜地開著爹的新車,約十公里後...
「嘿,爹,紅色的BRAKE小燈是煞車油用完了嗎?」BRAKE這個字是「煞車」我認得,沾沾自喜。
「靠邊停!」爹臉色發白大吼。
車門一開,撲鼻的燒焦味隨風飄散。
沒錯。本人開了十公里,沒有放手煞車。爹說沒關係,我卻聽到他嘟囊「磨掉了半年份的煞車皮」。
我的駕駛生涯就此劃上句點。因為坐別人的車比自己開容易多了,對路上行人安全也有貢獻。
剛剛說「有駕照」,我得承認沒有完全坦白。我的駕照還在中研院某所的換證處。前三個月,嫌遠懶得去拿,第四個月起,沒有臉去拿。
「小姐,我來拿我半年前放在這裡的駕照...」「原來就是妳啊!」光是想像都讓人糗得頭皮發麻。
還是去掛失重辦一張好了。
改天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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