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常在想,像我這種人,不知道被網路業者歸類成哪一種族群?哪一種Web 2.0創新服務可以從我身上獲利?
六年級後段班、近三十歲、女性、已婚、碩士學歷。頻繁接觸網路八卦,不懂資訊科技。我很宅,但讀Mobile01的開箱文很少熱血沸騰,對「孩子的學習不能等」、「沒圖沒真相」、「閃開,讓專業的來」朗朗上口,卻從來沒有上過批踢踢。偶爾上YouTube聽幾首星光大道參賽者的歌,只是因為好奇,誰贏誰輸我一點也不關心。
在網路的小小王國裡,我是個暴君,不接受截稿壓力,不允許觀眾點菜,開張時間沒有一定,想休息就休息。我有強烈的發表慾,喜歡上網寫日記分享私密心情,和網友們親切互動,又矛盾的祈禱沒人知曉真實身份,逛夜市時不會被注意。部落格是我的專屬馬桶,不是名片,雖然跟幾個聊得來的網友私下變成好友,但並不想在這裡和失散多年的小學同學相認。熟朋友在聚會中討論我的文字,好像幹了壞事被抓包,總讓我羞愧莫名。
我花很多時間亂逛陌生人的部落格,多半是潛水,很少留下足跡。每天一定會上的網站是奇摩新聞,以大量的奇聞異事滋養心靈。奇摩的新聞有一半是垃圾,之所以沒有轉台只是因為習慣和懶惰。我討厭朋友轉寄的勵志文章,殺無赦,認為垃圾信件匣裡的色情網站還比較有營養,至少他們提供了一些A片界或情趣商品界的流行趨勢。
我對電子化交易和複雜的操作介面嚴重恐懼,喜歡逛網路書店,下訂單的次數少得可憐。愛研究網路廣告的內容,但對靠網站賺大錢的神話嗤之以鼻。我不玩線上遊戲、對社群網路冷感,MSN長時間掛「離開」或「離線」,只陪熟朋友聊天。註冊網路服務時習慣使用假名,除非找工作,不會上傳照片或個人履歷。
我是Web 2.0時代的自閉症兒童,充滿懷疑論又愛看熱鬧的嗜血鄉民。可是,說出來你或許不信,我也在期待某一天發現讓我心甘情願掏錢的網路殺手級應用,睡美人的偽裝下,藏著一顆渴望被白馬王子吻醒的真心。
來吧!想賣我什麼?Surprise me!
【酪梨壽司碎碎唸】
當奸商行銷人時,我的興趣是研究目標消費者的習性,滿腦子都是要怎樣從顧客的口袋裡榨出最多銀兩。最近網友介紹我玩Twitter,今日試玩了一下,深感此物最相思焦慮,容易削弱創作能力,不能太沈迷。一邊提醒自己,一邊有感而發,這麼理性又不乖的消費者,應該是網路公司最厭惡的吧。
話雖如此,今天開始,本人偶爾還是會上Twitter坐檯,玩到膩那一天為止。Catch me if you can。(笑)
- Jan 24 Thu 2008 19:13
Web 2.0時代澳客的告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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