撇開那繞樑三日的歌聲不談,終於想起劉子千最近風靡全台的《唸你》MV為什麼讓我起雞皮疙瘩:
他在影片中的臉蛋身材造型神韻,像極了我在紐約留學時曾短暫約會過的阿J。
阿J是個在投資銀行工作的小ABC,個性和長相其實都還算可愛,學歷家世也不賴,上班穿西裝時再加十分。可惜我當年是個充滿雄心壯志、幻想畢業後變身商場女強人的MBA學生,而他每次下班來電或見面都拼命撒嬌吐苦水討拍討摸,抱怨工作有多辛苦,嚷著要跳槽又遲遲不行動。約會過幾次後,我嫌這傢伙個性太軟弱沒出息,就慢慢疏遠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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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語:我沒有「推薦」任何香水(沒用過的東西是要怎麼推薦),本文只是博君一粲的趣味都會傳說,請鄉親們別認真麥衝動。(這年頭寫個部落格還真是解釋不完捏)
已婚的學姊來東京自助旅行時告訴我,朋友送她一款號稱非常催情的蘭蔻香水,擦過的眾友人都說男友老公為之瘋狂,還有人坐計程車時被男司機問:「小姐妳用的是哪一款香水?味道很誘人。」(好恐怖,感覺擦這款香水去夜店無法全身而退,酒杯裡會被偷下FM2之類的)
我問學姊真的這麼神嗎?她說:「我還不敢拆封,因為暫時還不想生第二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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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女:「現在好像很流行借車給朋友開房間齁?名人被爆上汽車旅館,都說當天車子借給朋友。」
B女:「可是有些男人就是比較重義氣啊,像我某位前男友,就曾說他把車子和身分證都借給同事去開房間,以免對方被老婆抓包......啊,等等........幹!」
(很遺憾,以上並非設計對白,但也請勿對號入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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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久違的大學學長在MSN上敘舊,「學長學長」叫了幾句,歐巴桑瞬間按下時光回溯器,變回十年前的青春少女。
親愛的女孩兒,請將眼光放遠,學長是我們一輩子的好朋友,存在價值不只有修幾年的電腦而已。
感謝人生路上所有曾讓我有被寵愛錯覺的學長們,你們在我心中永遠都像當初幫忙修電腦寫作業買宵夜送早點 第一次見面時那麼瀟灑帥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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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水準書局結完帳後,一名年輕斯文男追上來。水準書局是家在師大夜市旁,號稱「全國最便宜的書店」,又小又擠像倉庫。
「小姐,我注意到妳也有買《塗佛之宴》,妳也是京極夏彥的書迷嗎?」斯文男手上跟我抱著同一本書,這就是命中註定的緣份嗎?
「呃,算吧。」我老實回答。總不能逞強說我不愛只是錢太多沒處花又看它封面漂亮才買到這系列第六部,答關你屁事轉身就走也未免太不近人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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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全世界都約好了搶當五六月新娘?連續收到三位好友的紅色閃光彈,閃到我幾乎快瞎了。
和紐約求學時意外結交的好友大胖有好一陣子沒見面,這幾個月來我們只偶爾有空在MSN上瞎聊,他卻從沒忘了獻寶。先是寄給我婚紗相簿,接著又展示他用小畫家嘔心瀝血繪製的喜帖﹝註1﹞。
大胖的婚禮,我其實很想親自出席獻上祝福,可是除了新郎倌以外整個婚禮上誰也不識,男主角忙著敬酒,恐怕也沒空搭理我。本人淡出交際花界已經很久,去呆坐吃飯豈不冷到極點。所以雖然大胖不停用「保證安排你坐在年輕律師桌」等邪惡誘因蠱惑我,最後我還是堅守貧賤不能移富貴不能淫的家訓,忍痛對大胖和曉盼說祝你們幸福,對傳說中的年輕律師們唱「再會啦無緣的人」。
唉啊,不管看了幾遍松嶋菜菜子在《大和拜金女》裡中傳授的婚禮釣金龜婿必殺技,和歐文威爾森在《婚禮終結者》裡的把妹心理戰術,我終究還是學不來,註定沒有當律師娘或靠婚禮騙段一夜情的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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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五出門時快要遲到,早上又要開會,只好忍痛花錢消災,隨手攔部計程車跳上去。車門剛關上不過一分鐘,約莫55歳、表情正經的司機先生就開口:
「小姐,妳人這麼美,氣質又好,上班時會不會跟同事抱怨:怎麼辦我太漂亮了,好煩惱?」
我愣了。這個假設性問題好深奧,我也很希望有生之年能有這種煩惱。但是運將大人竟然將一個逼近60公斤大關﹝嗚﹞脂粉未施下巴還有兩粒痘痘快要爆漿的狼狽熟女形容的沉魚落雁,只能說他品味出眾,佛心來的。
也罷,我的座右銘之一是「絕不與握方向盤的人爭辯」,面對盛讚只有報以微笑搖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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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在網路上亂逛,讀到Phyllis這篇《敗犬的遠吠》書摘,當下起了一身冷汗。敗犬這個名詞不算新,是日本人給過適婚年齡而未婚女性取的貶稱。姑且不論日本社會為什麼視結婚為勝利、單身為挫敗,甚至會說出「美麗又能幹的女人,只要過了適婚年齡還是單身,就是一隻敗犬;平庸又無能的女人,只要結婚生子,就是一隻勝犬」這種殘酷到讓人想咬舌自盡的話,這篇書摘對有點年紀的單身女性而言,驚嚇指數絕對破表。看來算命的說我三十七歲才會嫁,真不是臭蓋的。
以下是我就書摘中幾項特徵和準則自我檢視的結果,如果妳懷疑自己或身邊哪位女性朋友是敗犬一族,不妨跟著做做看:
◎敗犬的特徵
1. 敗犬可以靠自己的力量達到某種程度的收入。全心投入工作,離婚姻也越來越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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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約是年紀和年關都到了,最近有很多朋友訂婚結婚。在心底默默祝福有情人終成眷屬之餘,也忍不住羨慕他們怎麼如此有勇氣。
這裡說的勇氣,不是許下至死不渝的承諾,不是逢年過節要乖乖到婆家下廚、陪岳父打牌,更不是接納另一半睡覺狂打呼、牙膏硬是不從尾端開始擠、頭髮永遠塞滿浴缸排水孔蓋的惡習。說真的,我其實一點也不怕結婚,反正都二十一世紀了,結婚證書又不是賣身契,這年頭就算真的遇不對人還可以離。
讓我萬分恐懼的,是結婚的過程。
我討厭做造型,髮型是從高中起萬年不變的黑直髮,不燙不染,每次都要等到頭髮亂到可以演武狀元蘇乞兒的替身,才心不甘情不願的走進街角同一家理髮店,對同一位設計師說:可不可以幫我稍微修一下?過三秒還有點不放心的補一句:把分岔修掉但長度不變、弄一點層次但型不變,最好是看不出來我有剪過。﹝設計師OS:那小姐我幫你洗個頭吹直就好了,還剪它幹麻?﹞化妝更恐怖,平常在自己臉上胡搞瞎搞無所謂,但被化妝師當人體調色盤、種假睫毛、畫眼影眼線,啊,跟上斷頭台沒兩樣。
我討厭上鏡頭。當同學都忙著拍當時最流行的寫真集,身穿和服化濃妝手上拿朵小花裝卡哇伊,我的青春期有六年左右幾乎沒拍過畢業照或團體照以外的相片,零星幾張個人照也都是尷尬僵硬入鏡。上了大學以後才逐漸認命,學著在鏡頭前放鬆。可是我還是不喜歡拍照,每次跟男友分手想要懷念故人,都發現找不到一張兩人合照。這樣也好,船過水無痕,下一任想藉故吵架也找不到把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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